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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染公司、针织厂区厂房建筑被列入政府征收范围的公告

2017-05-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征收事项概述

  1、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7年"三改"专项行动涉及的浙江富润(10.990, 0.02,0.18%)印染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诸政发【2017】28号),公司子公司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6%,以下简称"印染公司")及公司针织厂区国有土地上的厂房建筑被列入政府征收范围。征收实施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搬迁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履行搬迁腾空房屋交付拆除的义务。其中鉴于印染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搬迁过程中需安排一定期限作为生产过渡期,具体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

  2、根据《诸暨市"三改"专项行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诸房征告字【2017】011号),本次征收补偿方案按照《诸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诸暨市2017年"三改"专项行动房屋征收相关政策之规定,非住宅房屋征收按照评估的价格实施货币补偿,并按合法房地产的评估价值给予15%的货币补助。签约搬迁奖、临时安置费、装潢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及附属物等其他补偿,按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收人应当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

  3、目前评估工作尚未开展,公司将密切关注征收进展情况特别是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征收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征收资产的基本情况

  1、印染公司:印染公司被征收的资产为位于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延伸段西侧的国有土地上厂房建筑。其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101594.3平方米(土地证号为诸暨国用<2006>第1-3606号、第1-3607号、第1-3608号),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载明建筑面积45968.48平方米,账面净值为4130.15万元。

  2、针织厂区:针织厂区被征收的资产为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城关石子岭脚的国有土地上厂房建筑。房屋载明建筑面积7181.70平方米,账面净值为489.05万元。

  三、征收对公司的影响

  1、印染公司现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根据《诸暨市印染产业整合集聚提升行动方案》(审议稿),印染公司将整体搬迁到政府统一规划的印染产业集聚园区生产,搬迁过程中会安排一定期限作为生产过渡期,具体过渡时间在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